三花智控: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每日消息

来源: 2022-12-14 20:21:42


(资料图)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120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楼会议室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 人,代表                        -1-有表决权股份 2,251,268,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9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0,866,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为 24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为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3-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5-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6-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7-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的2/3以上通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1,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0,85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                       -9-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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